回到页面顶端

福维克家用电器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直销员行为规范

    

为严格贯彻执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福维克直销员的销售行为,加强对福维克直销员业务活动的监管,保护福维克直销员及广大消费者的核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福维克家用电器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特别制定《福维克直销员行为规范》。

一、福维克直销员基本规范

  1. 福维克直销员应恪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方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履行直销员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2. 遵守福维克中国颁发的各项关于福维克直销员的营运细则,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条例的修正、变更、补充规定。
  3. 不得私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错误宣传福维克政策或运营模式,包括各项政策、制度,事业发展计划、各项激励和竞赛活动,夸大收入,经营范围和产品功效等等。
  4. 不得以任何方式诽谤、诋毁福维克,福维克中国员工及营销人员的声誉。
  5.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福维克中国,福维克中国员工及营销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义务活动。
  6. 创建并维护一个良好的市场营运秩序,不能贬低同业公司的产品、制度、品牌及其从业人员。

二、福维克直销员加入规范

  1. 申请人必须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福维克中国对直销员的要求,即并非未满18 周岁人员,并非全日制在校学生,非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现役军人、福维克公司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士,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或直销事业的人员,和不适合从事福维克销售工作的人员。
  2. 申请人提供福维克的填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其他不正当方法称为福维克直销员。如有任何虚报或虚假行为,福维克中国保留一经查实即做出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其直销员资格)的权利。
  3. 申请人严格遵循福维克直销员培训体系,按照相关规定亲自签署申请书及直销员合同,并通过福维克中国培训考试,获得福维克核准发放的《福维克直销员证》,其销售资格方可生效。

三、福维克直销员销售规范

  1. 福维克直销员从事销售活动时,应严格遵循下列规定:
    a)佩戴《福维克直销员证》,携带《福维克直销员推销合同》;
    b)未经消费者允许,不得强行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若消费者要求停止推销活动,应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c)成交前,应详细介绍福维克订货及售后服务相关规定,尊重消费者个人意见;
    d)成交后,应向消费者提供相关销售凭证和发票;
  2. 福维克直销员只能在规定的直销区域内依法开展直销活动。如经证实发现福维克直销员在非规定的直销区域开展直销活动并有销售行为,该销售将不计入直销员业绩和奖励;
  3. 福维克直销员必须按福维克公司明码标价的产品价格销售,严格杜绝,严令禁止私自涨价或打折销售(除公司推出的统一促销政策或活动)。
  4. 福维克直销员所用的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产品目录等必须与福维克公司对外公示的信息内容一致;不得销售非福维克公司的产品和宣传资料;不得散布任何未经福维克公司核实许可,权威发布的政策和信息;不得篡改或误导消费者对福维克公司公布的政策和信息的正确解读。
  5. 福维克直销员不得有任何欺诈、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滥发传真、派发传单、张贴海报以及大量邮寄信件或其他类似传播方法推广业务;不得私自制作、刊登、发布推广产品的广告;不得私自建立与福维克公司有关的网站。
  6. 福维克直销员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涉及宗教、政治、迷信、不道德或其他非商业性话题和活动;不得贬低、攻击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商品及其他营销人员。
  7. 福维克直销员不得假借其他公司、组织或团体的名义举办与福维克业务和产品有关的培训、会议和活动。
  8. 福维克直销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直销培训和考试活动,不得私自制作、刊登、发布招募直销员的广告。
  9. 福维克直销员不得参与和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10. 福维克直销员须严格按照公司《退换货制度及流程》做好消费者售后服务,处理退、换货事宜。
  11. 福维克直销员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福维克直销员证》,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福维克直销员证》。
  12. 福维克直销员须自觉遵循《福维克直销员证》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依法督导与审核。

四、监督处分及纠正措施

若福维克公司接到对直销员的投诉,并查实直销员在推销过程中有违反《福维克直销员行为规范》的行为,福维克公司将根据实际状况和具体情形对直销员采取处分及纠正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 口头或书面警告。
  2. 冻结直销员资格,停止直销员的销售活动。
  3. 暂停直销员参加各项业务和培训活动的资格。
  4. 暂停发放直销员的各类报酬和奖励。
  5. 扣除部分或全部报酬和奖励。
  6. 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
  7.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福维克公司在即刻终止合同的同时,将主动向政府举报,交由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五、福维克直销员资格的终止

  1. 终止福维克直销员资格,是指终止直销员与福维克公司的全部合同关系。
  2. 福维克直销员资格的终止包含以下情况:
    a)直销员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b)合同到期前日直销员主动放弃续约;
    c)合同到期福维克公司拒绝续约;
    d)直销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福维克直销员行为规范》相关规定;
  3. 福维克公司终止福维克直销员资格的《合同终止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通知到直销员所属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将通知传达到直销员。
  4. 资格被终止的直销员,应停止以福维克直销员身份所从事的一切直销业务活动并交回《福维克直销员证》。
  5. 直销员资格的终止以福维克公司发出书面《合同终止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6. 福维克公司将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将终止合同的直销员名单予以公布。